点击次数:1148 更新时间:2018年10月31日 10时10分25秒 【打印此页】 【关闭】
第一部分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单位概况 1、 主要职能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隶属于长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根据《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》的规定,其主要职责为: (一)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; (二)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、违法将散装水泥再包装销售、违法现场搅拌砂浆的行为进行处罚。 (三)提供新建预拌混凝土、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核准前意见; (四)负责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; 2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编制9人,2017年12月底在职在编人员9人,退休人员2人,聘用人员3人。内设业务处室3个,分别为:办公室、管理一科、管理二科。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一级独立核算单位,下无二级机构。 第二部分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表共计8张,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、收入决算表、支出决算表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。(公开表格附后) 第三部分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559.88万元,比2016年度收入640.1万元减少80.22万元,下降12.53%;2017年度支出559.88万元,比2016年度支出640.1元,减少80.22万元,下降12.53%。 2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559.88万元.均为财政拨款收入,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%。 3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559.88万元。其中:基本支出:212.7, 占比37.99%,项目支出:347.18万元,占比62.01%。 4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59.88万元,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40.1万元,减少80.22万元,下降12.53%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9.66万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0.22万元。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9.88万元,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0.1元,减少80.22万元,下降12.53%。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.66万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.22万元。 5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(一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。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出559.88万元。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.66万元,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%(2016年我单位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) ,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.22万元。 (二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。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.66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212.7万元,占比42.57%;项目支出286.96万元,占比57.43%。 6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.7万元,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3.21万元,占比90.8%;公用经费19.49万元,占比9.2%。 7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“三公”经费决算总额2.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.5万元,下降50%。其中:公务接待费:0.3万元,国内公务接待批次(个)4个 ,国内公务接待人次(人) 51人,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.70万元,下降85%;因公出国费:0元,单位无一人因公出国出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:2.2万元,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.78万元,下降26%。其中: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,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.2万元,一般公务用车1台。 我办认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,严控三公经费支出,所以,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都低于预算数。 8、关于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.22万元,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.22万元。 9、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,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、以资金监管为重点,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,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。 10、其他重要事项 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.49万元,比2016年增加5.75万元,增加29.5%。主要原因是:具体是其他交通费及其它商品服务类支出的增加。 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2017年 政府采购支出1.62万元。其中:采购货物类商品共计0.12万元,采购网络服务等共计1.5元,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局相关要求办理了采购手续。 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截至2017年12 月31 日,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,为一般执勤执法用车。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(套),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(套)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、机关运行经费: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,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 2、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等支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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